去年初,疫情剛開始的時候,在地上看見一個黑色口罩。
當時覺得在落葉中的畫面很美,也有點環保議題的省思,就把它拍下來。
當時突然意識到,自己最近又開始走走拍拍了!
喜歡在路上看見感受美好的畫面時就拍下來,收納進視覺的口袋。但是後來讀研究所的一整個學期,這種經驗不只大幅下降,甚至有消失的傾向,直到放寒假的時候。
有點可笑,在課程中,我們的要求就是要創作~創作~創作,甚至也有生活攝影的要求。
但是課堂外,我卻遺失了像以前一樣,感受生活中畫面的美好,新奇又喜悅地把它拍照下來的創作習慣。
因此我發現,創作需要能量。
表現的能量、看見的能量。
一般想到藝術治癒人心的畫面,就是有困擾或議題的人,透過產出創作,可得到一些宣洩或啟發,但其實能夠這樣做的人,某種程度是在中等能量以上。
有時候,人在某些面向的能量太低時,未必能產出創作。
如果談到藝術治療情境中,也並非一定會產出作品,而是創作或不創作的行為,都反應這個人的狀況。以畫為鏡,這個畫,可以是名詞,也可以是動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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